索 引 号 | 014000810/2017-00508 | 分 类 | 运输管理 公路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17-12-13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江苏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结果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江苏省 城乡道路 客运一体化 评价结果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推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5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苏交运〔2015〕14号)文件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交运〔2017〕56号),部署开展了2016年度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评价工作。全省各市、县对照江苏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规范,认真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经按照程序和要求,完成对各市、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结果的审核、抽查、评定和公示,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发布。
各地要对照此次评价结果,认真查找不足和存在问题,要按照《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要求,继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
附件:1.2016年度江苏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结果
2.2016年度江苏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4日